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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P伦理委员会办事指南

时间:2024-03-13点击:

1、联  人:办公室主任 李海亚  13865880316     秘书   尉大为  13842099316

2、电话:0558-8691329 

3、邮箱:18241654216@163.com

4、接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00

5、伦理会议审查费用:会议审查为4000元,快速审查为1000元(同时需加税点6%),汇款前请务必先联系伦理委员会秘书。

6、伦理会议审查及其他有关要求:

1)一般为每个月的第三周的周四下午,请提前至少7个工作日(如需加急,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递交初始申请表(见附件)等伦理材料,批件一般会在会议审查后5个工作日(加急一般在3个工作日),到伦理办公室领取。

2)伦理审查PPT制作要求:包括项目名称、申办者、CRO公司;组织或牵头单位;临床试验分期(IIIIIIIV);简要介绍方案(特别注意:发生威胁受试者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主要研究者如何处理及补救治疗);入组人数,时间;重点介绍知情同意、受试者的风险、受试者的受益等(药物免费、检查免费、受试者交通和采血补助、受试者意外伤害的赔偿)。

3)伦理材料递交清单如下:(不接受快递寄送材料,必须由CRA或者CRC统一将材料递交)


4)所有在我院进行的临床试验必须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批件后,方可实施。

(5)在研究进行期间,临床研究方案的任何修改,包括主要研究者的变更,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等的修改,均应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修正案审查申请,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避免对受试者紧急伤害的修正方案等可以先执行,然后及时报告)。修正案伦理批件及相关材料报机构备案。

(6)其他事宜请联系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   尉大为  13842099316

附件:初始审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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