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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和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现将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我院开展的限制性医疗技术目录公告如下:
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
肿瘤深部热疗技术
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同种异体组织移植治疗技术(皮肤移植治疗技术)
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脑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
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诊疗技术
人工关节置换技术
口腔种植诊疗技术
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呼吸内镜诊疗技术,四级手术管理的脊柱内镜诊疗技术,按照三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普通外科内镜、泌尿外科内镜、关节镜、胸外科内镜、妇科内镜、鼻科内镜咽喉科内镜诊疗技术。
二〇二〇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