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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健委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当前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分类及防控要求,我院决定在继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恢复医院各项诊疗服务,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现将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2日起,将全面恢复门急诊、住院、手术、检查检验等各项诊疗服务,保障患者就医需求。口腔科、耳鼻喉科、内镜中心仅限于急诊医疗服务,体检中心和输液室暂停服务。
二、我院对来院就诊人员(含陪诊人员)一律实行测体温的防控制度和实名制就诊制度。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所有来院人员请一律规范佩戴口罩,请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手消毒,并做好就诊登记。持本人身份证或医保卡办理就诊手续。
三、请非急诊患者预约就诊、分时段就诊,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预约方式附后)。择期手术、慢病住院患者请通过预约方式接受诊疗。
四、为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请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自觉与其他就诊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
五、请您遵守医院陪护制度和探视规定。所有在院诊疗的患者原则上只限一人陪护,且相对固定。
六、如您有以下情况,请主动告知医务人员,以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1. 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者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 发病前14天内曾有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 有聚集性发病。
七、如果您及家人遇到医疗健康问题,可以第一时间向我院互联网咨询门诊发起问诊,医师会及时为您回复提供指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