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院公告

关于病历复制服务对象及收费标准的公告

时间:2024-03-15点击:

一、政策依据

1.《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11】226号)。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6元,黑白A4纸收取复制费0.3元/页,黑白A4纸收取打印费0.5元/页。

2.太和县卫健委《病历复制服务对象及收费标准》(2023年9月2日于太和县人民政府官网信息公开)。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6元,黑白A4纸收取复制费0.3元/页。

二、病历复制服务对象

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凭借有效身份证明由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现场复印。

三、病历复制收费标准

我院按照政策收费依据,本着普民惠民要求,决定执行以下收费标准:病历复制/打印页数≤5页,免收检索费,黑白A4纸收费0.3元/页;10页≥病历复制/打印页数≥6页,检索费收取1元/件,黑白A4纸收费0.3元/页;20页≥病历复制/打印页数≥11页,检索费收取2元/件,黑白A4纸收费0.3元/页;30页≥病历复制/打印页数≥21页,检索费收取3元/件,黑白A4纸收费0.3元/页;50页≥病历复制/打印页数≥31页,检索费收取4元/件,黑白A4纸收费0.3元/页;80页≥病历复制/打印页数≥51页,检索费收取5元/件,黑白A4纸收费0.3元/页;病历复制/打印页数≥81页,检索费收取6元/件,黑白A4纸收费0.3元/页。

特此公告。

互联网医院

健康太和公众号

患者满意度调查

院长信箱

手机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