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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采购项目公告

时间:2022-11-11点击:

 

根据我院工作发展需要,对我院共享充电宝采购项目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企业参加本次比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

1、比 选 人:太和县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太和县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THXRMYYBY20220107

4、数量50台(根据后期使用情况反馈增减投放台数)

5、收费标准:用户租借前5分钟免费;

≤1.5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

≤24/1天;

6、服务期:1+1年;

 

二、竞选人资格要求

1、竞选单位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竞选人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8、竞选单位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9、必须提供设备及充电宝质检报告;

10、竞选单位至少提供一份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在医院、大型商场投放同品牌同型号的共享充电宝合同(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评审,且中选后不得转包;

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提供原件备查)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选人,作无效竞选处理。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竞选单位必须在提供该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参加项目名称、保证金电子凭证或截图以上信息发送至THXRMYYCGB@163.COM。我院工作人员将从邮箱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比选文件。(如因信息缺项造成报名未成功,责任自负)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选人为无效竞选。

3、比选保证金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需提供缴纳5000元保证金电子凭证或截图未提供报名无效。

②、保证金缴纳开户行:建设银行太和县支行;户名:太和县人民医院;账号:3400 1711 3080 5300 0160。请竞选单位用公对公账户投保证金,注明竞选单位名称及竞选项目名称。(禁止竞选人私人账户投保证金,否则导致无法核查比选保证金到款情况,后果由竞选人自负)

③、比选保证金在比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财务科统一退款(原账户无息退还)。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2年11月18日上午8:30

2、比选地点:因疫情防控要求,该项目转电子评审,比选文件在评审时间发送至THXRMYYCGB@163.COM(竞选单位无需到现场),太和县人民医院官网查询项目结果公示。

 

比选文件递交

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比选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18日上午8:30

2、地点:因疫情防控要求,该项目转电子评审,比选文件在评审时间发送至THXRMYYCGB@163.COM(竞选单位无需到现场),太和县人民医院官网查询项目结果公示。

 

六、联系方式

1、比选单位:太和县人民医院

2、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采购办

3、联系方式:   0558-8628679

 

 

 

 

 

太和县人民医院

2022年11月9日

   

 

一、设备技术要求

 

1、12口柜机外观精美。GSM参数:支持2G,4G。输入电压:AC100~240V,最大输入电流:1.5A,最大输入功耗:60W,待机输入功耗:2.2W。内含12个充电宝

2、二合一组合柜机外观精美。GSM参数:支持2G,4G。输入电压:AC100~240V,最大输入电流:3A,最大输入功耗:131W,待机输入功耗:15.4W。内含24个充电宝。

3、四合一组合外观精美。GSM参数:支持2G,4G。输入电压:AC100~240V,最大输入电流:6A,最大输入功耗:262W,待机输入功耗:30.8W。内含48个充电宝。

二、服务要求

1、柜机灯箱有太和县人民医院logo标识;

2、充电宝包含异地归还功能,且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市场同品牌同类产品;

3、由于设备使用引起的纠纷、损害等涉及所有责任和赔偿均由中选单位负责;

4、中选单位负责使用设备的安装及用电维护,设备符合国家强制安全标准,由于用电安全引发的医院电力故障、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中选单位负责;

5、设备及相关设施损坏及时维修更换均由中选单位承担,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

6、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7、以患者为中心,快速解决问题为目标,严格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内容:

1.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定点设置共享充电宝,医院按月收取场地租赁费用(不含电费)拟投入50台设备,根据后期使用情况反馈增减投放台数。

2.定期(最少一周一次)对共享设备进行现场清洁、维保,收到报修通知后,及时安排专人上门处理相关事宜,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3.投放充电宝应为主流品牌,质量可靠,使用便捷。提供公司简介及产品介绍彩页(含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图片等)。

备注:

1、因医院特殊性,充电宝外观优先采用白色、绿色等中、冷色系颜色;

2、因本项目为便民项目,为体现医院公益性,价格评分部分包括共享充电宝每月场地租赁费及充电宝租借者充电费用。

四、其他要求

1.租用共享充电宝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市场的正常价格。

2.共享充电宝投放服务,数量及安装地点根据医院实际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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