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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员工的利益及合法权益,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党委批准,决定对1996年1月至2020年12月曾在太和县人民医院工作过的离职人员(即编外聘用人员)养老保险进行补缴。
请符合补缴条件的离职人员在2021年12月18日前将补缴人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和在太和县人民医院工作期间已取得的职称证书扫描件(形成压缩文件,并在邮件主题标注“离职人员XXX补缴养老保险”)发至太和县人民医院养老保险补缴领导小组邮箱tyylbxbj@126.com,补缴手续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逾期未提交补缴材料的将视为放弃补缴权益,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0558-8696921
太和县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0日